厦门市疾控中心表示,11月21日12时至22日12时,厦门市新增4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(2例轻型、2例普通型)和1例无症状感染者均采用闭环转运定点医院隔离治疗。 基本情况如下
病例1,重点地区入馆人员筛查,11月20日乘坐C875次列车入馆,“落地检查”结果异常,21日复取核酸检测阳性,21日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。 地址是鹭顺快捷酒店(思明区湖滨东路2号)。
病例2,集中隔离点检出,乘坐K571次列车于11月19日入楼,20日主动报告门诊病例紧贴后实行集中隔离,19日、20日核酸检测结果全部阴性,2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,22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现在的地址是集美区后溪大街402号。
病例3,在集中隔离点检出,11月18日乘坐CZ6517航班进入大楼,21日作为当日报告例7的紧贴人员实施集中隔离,18-20日核酸检测结果全部阴性,2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,22日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现住址为佳悦来公寓(湖区围里社727号)。
病例4、重点地区入馆人员筛检,11月21日乘坐MF8354航班入馆,“落地检查”结果异常,22日复取核酸检测结果阳性。 现在的地址是湖区漫渡优品公寓。
无症状感染者1、重点地区入馆人员筛查显示,11月20日乘坐Z128次列车入馆,“落地检查”结果阴性,2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,22日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。
以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主要涉及:
11月19日,22:10-22:25厦门北站BRT南广场核酸采样点,22:41-22:47于峰超市和门口两家小吃店(集美区新村西里15-1号)。
11月20日,21:46-22:07厦门动站(岛内)北广场核酸采样点。
11月21日,8:09-8:24同安区浦头临时摊点,8:30-8:42同安区鲁厝社区核酸采样点(同安区泰康康复医院天桥下),15:30-15:40富祥达斯
上述活动轨迹交叉的人员,请立即报告所属疫情处置部门,严格做好个人防护,不需要外出,配合疫情处置。 对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,依法依规追究责任。
在此,督促广大市民游客履行个人防疫责任,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勤通风、少聚集、接种疫苗,按需进行核酸检测,积极协助开展场地代码扫描、健康码检查、核酸检测证件核查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。 进(回)工作人员严格执行“入厦必检、三日三验”,有疫区经历的,应当主动向所属社区、单位或住宿的酒店报告。
新冠咨询专线0592-3279055
思明区疾控中心: 5906390
湖区疾控中心: 5662806
集美区疾控中心: 6289929
海沧区疾控中心: 6512842
同安区疾控中心: 7362711
翔安区疾控中心: 7886970
漳州市芗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
(〔2022〕31号)
11月22日,芗城区在集中隔离点检出1例新型冠状病毒阳性感染者,11月21日确诊病例2密切接触者,漳州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,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。 截至目前,芗城区累计确诊新冠肺炎病例2例(均为轻型),无症状感染者1例)无症状感染者1 ),无症状感染者1的活动轨迹主要如下
11月19日
整天芗城区石亭街高坑社区407号家既没有出门,也没有访客。
11月20日
7点40分骑电动车去芗城区金峰开发区珠里区宝石路3号公司上班。 17点30分下班后,直接坐电动车回家,没有出门。 另外,没有人访问。
11月21日
7点40分骑电动车去芗城区金峰开发区珠里区宝石路3号公司上班。 17点40分下班后,骑电动车去高穴菜市场,再去北方馒头摊、赵鑫药店、高穴菜市场旁的路边摊,然后回工厂上班。 19点30分下班坐电动车回家。 22:00运输到集中隔离点。
上述活动轨迹交叉的人员,请立即报告所属疫情处置部门,严格做好个人防护,不需要外出,配合疫情处置。 对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,依法依规追究责任。
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防疫各项规定,密切关注政府发布的权威信息,做到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恐慌、有秩序。 进一步增强防范意识,科学佩戴口罩,勤洗手、勤通风、保安全社交距离,不密集、少聚集,进入公共场所主动扫码、验证,主动配合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。 出现发热、咳嗽、腹泻、乏力等症状时,请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。 就医期间不得佩戴一次性医用及以上级别的口罩,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芗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
抗疫指挥部
2022年11月22日
漳州市漳浦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
〔2022〕47号
11月22日,漳浦县向省外重点地区返回漳浦人员核酸检测发现1例新型冠状病毒阳性感染者。 21日此人在“落地检查”中呈阴性,22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。 经漳州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。 市级专家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(轻)。 目前已闭环转运定点医院隔离治疗。 截至11月22日9时,我县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7例(均为轻型),无症状感染者3例。 确诊病例7的活动轨迹如下
11月20日
18时56分至19时07分漳浦县动站;
19点35分回到红土乡的家,那天再也没有出门。
11月21日
15时30分采集红壤卫生院核酸,随后回家;
22:40实施管制。
11月22日
07:00转运定点医院隔离治疗。
上述活动轨迹交叉的人员,请立即报告所属疫情处置部门,严格做好个人防护,不需要外出,配合疫情处置。 对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,依法依规追究责任。
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防疫各项规定,密切关注政府发布的权威信息,做到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恐慌、有秩序。 要进一步增强防范意识,科学佩戴口罩,勤洗手、勤通风,保持安全社交距离,不密集、少聚集,进入公共场所主动扫码、验证,主动配合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。 出现发热、咳嗽、腹泻、乏力等症状时,请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。 就医期间不得佩戴一次性医用及以上级别的口罩,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漳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策
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
2022年11月22日
泉州市卫健委网站通报泉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
一、境外输入疫情
11月21日0时至24时,泉州市新增国外确诊病例0例。
添加了0例海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。
二、本地疫情
11月21日0时到24时,泉州市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0例,其中集中隔离筛查2例、居家隔离筛查1例、省外入(返)泉人员“落地检”筛查2例、省外跨区域协查阳性筛查3例、省外入(返)泉重点人员筛查1例、重点人群筛查1例。的具体情况如下。
病例1:女,60岁,现住南安市翔云镇梅庄村,经省外入泉“落地检查”筛查发现。 11月20日自行入泉,安溪高速出口“落地”核酸检测阳性,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,2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。
泉中活动轨迹除居民点外主要涉及南安市翔云镇梅庄村埕前142号。
病例2:男,35岁,现住晋江市磁灶镇下官路村委福康小区,经省外来泉人员筛查,11月20日核酸结果阳性,21日经专家会诊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。
泉水活动轨迹除居民点外,还涉及晋江市下官路陶瓷街88号、世纪大道77号、湖光路711号桂华苑、湖头路8号、香码头商业街230号、双龙路88号、下官路村福康小区。
病例3:女,26岁,现住南安市洪濑镇前峰村,经集中隔离筛查发现,18日报告病例7密切接触者。 11月19日转至集中隔离点,20日核酸检测阳性,21日被专家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。
泉水主要活动轨迹为南安市洪濑镇先锋村墘路下7号。
病例4:男,46岁;病例5:名女性,50岁。 病例4、病例5均为河北省邢台市威县人,货车司乘人员,跨区协助检查,首次筛查阳性者。 11月20日,根据省外通报,两人为“落地检查”混管阳性,随即在晋江市磁灶镇牛山高速路口接受管制,市、区疾控中心复核结果阳性,21日被专家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。
泉水活动轨迹主要涉及晋江市磁灶镇牛山高速交叉口。
病例6:男,32岁,河北石家庄人,省外来泉人员“落地检查”筛查中发现。 11月20日泉港站坂高速口“落地检查”核酸结果阳性,市疾控中心复核核酸结果阳性,2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专家无症状感染者。
泉活动轨迹主要涉及泉港站坡高速路口、石狮市湖滨街道蔬菜批发市场。
病例7:女,35岁,现住晋江市内坑镇后坑村。 居家隔离筛查显示,19日报告病例13的疫情人员,11月20日开始居家隔离,21日核酸结果阳性,被专家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。
泉水主要活动轨迹为晋江市内坑镇喜得狼工业区、池店镇华洲村华东路86号、世纪大道888号、泉港区后张村后张840号、鲤城区斗南街123号。
病例8:男,33岁,现住晋江市梅岭街道和平北路,19日报告病例13例密切接触者,经集中隔离筛查发现。 19日转至集中隔离点,21日核酸检测阳性,被专家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。
病例9:女,66岁,现住安溪县龙门镇观山村,经重点人群筛查发现。 2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,经专家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。
泉水的主要活动轨迹是安溪县龙门镇观山村。
病例10:男,66岁,惠安县东岭镇彭城村民为跨区域合作筛查阳性者。 11月21日,限制从省外乘坐高铁返回泉水,从省外通报核酸异常,出动车站。 市、区疾控中心复核阳性,专家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。
泉水的主要活动轨迹是泉州动站。
目前定点医院收治25人,目前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在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2例。
三、密切接触者
目前,累计密切接触者已解除医学观察71336人,尚有医学隔离观察者6223人。
提示:广大市民请做好个人防护,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健康。 出现发热、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,应戴口罩及时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