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年9月17日我县发现首例阳性病例后,经多次全员核酸检测,未发现核酸检测阳性者。 根据我县目前疫情处置情况,根据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合控制机构综合小组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(第九版)》的规定,经县疫情指挥部研究,决定调整部分地区疫情风险等级,报告如下。
一、自2022年9月28日起,将高危区沈丘县北城办事处小辛营村、沈丘县槐店回族镇金田市场调整为中等风险地区。
二、自2022年9月28日起,将中风险区沈丘县槐店回族镇云龙区、沈丘县槐店回族镇王庄区、沈丘县老城镇西关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。
沈丘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肺炎防控指挥部
2022年9月28日
周口释放
编辑曾佳佳
流程编辑马晓双